綠色食品 豆類蔬菜 NY/T74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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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標志
7.1 包裝上應明確標明綠色食品標志。
7.2 每一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名稱、產品的標準編號、商標、生產單位(或企業)名稱、詳細地址、產地、規格、凈含量和包裝日期等,標志上的字跡應清晰、完整、準確。
8 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包裝
8.1.1 用于產品包裝的容器如塑料箱、紙箱等應按產品的大小規格設計,同一規格應大小一致,整潔、干燥、牢固、透氣、無污染、無異味,內壁無尖突物,無蟲蛀、腐爛、霉變等,紙箱無受潮、離層現象。包裝應符合:NY/T658的要求。
8.1.2 按產品的品種、規格分別包裝,同一件包裝內的產品應擺放整齊緊密。
8.1.3 每批產品所用的包裝、單位質量應一致。
8.1.4 逐件稱量抽取的樣品。每件的凈含量應不低于包裝外標志的凈含量。根據檢測的結果,檢查與包裝外所示的規格是否一致。
8.2 運輸
運輸前應進行預冷。運輸過程中注意防凍、防雨淋、防曬、通風散熱。
8.3 貯存
8.3.1 貯存時應按品種、規格分別貯存。
8.3.2 貯存的適宜溫度為:豌豆1.5℃~ 2℃,菜豆3℃~5℃,豇豆2℃~5℃左右。貯存的適宜濕度:豌豆~95%左右,菜豆90%左右,豇豆80%~90%。
8.3.3 庫內堆碼應保證氣流均勻流通、不擠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