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發展面臨六大問題
最近更新: | 人氣: 14666
(三)政府鼓勵性政策有待進一步加強 有機食品的生產需要經歷一個相對較長的轉換期,在此期間,生產基地用于土壤改良和生產技術的改進所需要的前期資金投入很高,一般的生產企業難以接受。郝建強介紹說,為了推動有機食品的發展,許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都制定了鼓勵性政策,“德國政府對實行有機農業生產的農戶,每公頃土地無償補助300馬克。荷蘭農業部1996年安排了6000萬荷蘭盾用于有機農業轉換的補助;1999年又撥款900萬荷蘭盾用于支持有機農業生產、推動有機食品發展。” 而中國發展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的鼓勵性政策還停留在政府文件中,只有少數地區對實行有機農業生產的農戶或企業給予了資金補助,但力度不大,還沒有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制定了鼓勵性政策的地區,資金扶持也是以現金獎勵為主,部分企業為了獎勵而認證,致使部分地區對于有機農業生產的投入大,但效果差。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制訂相應的農業投入品及農業生產技術的相關優惠政策或實物補助,鼓勵各科研院所參與有機產品生產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帶動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的發展。 (四)認證機構有待進一步規范 農業部每年對37個城市進行經過認證的有機食品蔬菜質量例行抽檢,出現過檢出國家禁用的有機磷農藥的情況,這一現象說明目前市場上經認證的有機食品質量不容樂觀!吨腥A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已實施了近3年,有機食品的國家標準也實施了1年多,條例及標準的實施,從理論上可以保證通過國家批準的各認證機構認證的有機食品能夠達到統一的標準。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部分認證機構為了開拓有機食品認證業務,未能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其認證的產品質量也打了折扣。郝建強舉例說:“曾經出現過被一家認證機構拒絕頒證的同一家企業獲得了另一家認證機構頒證的事件! 這就要求國家認監委要針對有機農產品認證的工作特點,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要求,規范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和工作人員的行為,增強認證的有效性,提高認證的權威性。 (五)獲證企業自律性有待進一步強化 2005年,某有機蔬菜生產企業因其生產的蔬菜中檢出禁用農藥而被要求退出當地市場,郝建強認為,這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中國有機食品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事件!爱斍,有機食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政府沒有相應的鼓勵政策,部分有機食品獲證企業、尤其是農業生產企業,在轉換期的高投入、低產出的風險以及市場銷售的不確定因素面前,為了降低風險、提高利潤,沒有嚴格地按照有機食品標準進行生產,或者以未經認證的產品冒充有機食品進行銷售,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損害了有機食品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