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生產中使用其他物質的評估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13912
等同天然產品的投入物質。在允許使用化學性質等同的投入物質時需要考慮其在生態上、技術上或經濟上的理由。 生產方法 投入物質的配料可以經過以下處理: ·機械處理 ·物理處理 ·酶處理 ·微生物作用處理 ·化為處理(作為例外并受限制) 采集 構成投入物質的原材料采集不得影響自然生境的穩定性,也不得影響采集區內任何物種的生存。C.3 環境環境安全性 投入物質不得危害環境或對環境產生持續的負面影響。投入物質也不應造成對地面水、地下水、空氣或土壤的不可接受的污染。必須對這些物質的加工、使用和分解過程的所有階段進行評價。 必須考慮投入物質的以下特性:可降解性 所有投入物質必須可降解為CO2、H2O和/或其礦物形態。 對非靶生物有高急性毒性的投入物質的半衰期最多不能超過5天。 對作為投入的無礫天然物質沒有規定的降解時限要求。對非靶生物的急性毒性 當投入物質對非靶生物有較高急性毒性時,需要限制其使用。必須采取措施保證這些非靶生物的生存。可規定最大允許使用量。如果無法采取可以保證非靶生物生存的措施,則不得使用該投入物質。長期慢性毒性 不得使用會在生物或生物系統中蓄積的投入物質,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