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產品質量檢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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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責任心強:質量檢驗人員應具備責任心強、大公無私、認真負責的態度,遇事要耐心,宣傳質量標準,為廠把好質量關。
d身體健康:必須經體檢合格。
e必須持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3.3.2 質量檢驗人員的權限
a凡外購原材料,經檢驗不符合質量要求,有權不予以驗收,不得入庫,更不準投入生產使用。
b入庫時合格,使用時發現變質的原材料同樣有權拒用。
c在生產過程的檢驗中,發現有瓶裝飲用水不合格,瓶裝飲用水裝運不規范、違反操作規程等質量問題,有權進行管理(提出返工重做或其它措施)。
d在生產中使用的各種計量器具,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否則有權督促檢查和通知停止使用。
3.3.3 質量檢驗人員的責任
a對外購原材料,未按規定標準檢驗驗收或漏驗、不驗,檢驗人員應負責任。
b由于檢驗人員錯驗、漏驗或不驗而造成較大或重大質量事故質檢科長應負領導責任。
c質檢科長發現忽視瓶裝飲用水質量的傾向不及時向廠長報告,因而造成的后果和損失,應負責任。
d由于質量檢驗人員掌握質量標準不認真,影響產品質量,應負責任。
4 報告和記錄
原材料的檢驗記錄
瓶裝飲用水生產檢驗記錄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產品質量檢驗的管理職能,質量檢驗人員條件、權限與責任;從原材料采購進廠到成品出廠整個生產過程的質量檢驗工作。
本標準適用于瓶裝飲用水質量檢驗工作。
2職責
2.1企業質量檢驗的職能
2.1.1把關職能。在原料形成瓶裝飲用水的全過程,通過檢驗,挑出不合格品,使不符合技術標準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不轉入下道工序或出廠,實現把關職能;
2.1.2鑒別職能。根據產品標準、技術要求和工藝規范的規定,采用看稱、化驗等方法,對被檢驗原材料和瓶裝飲用水作出鑒別,確定合格或不合格。
2.1.3預防職能。采用先進的檢驗方法、合理的檢驗方式,在生產過程中預防不合格品的產生。
2.1.4報告職能。把在進行檢驗工作中的數據、情況認真作好記錄、分析,向廠質檢科和生產廠長報告。
3管理內容與方法
3.1質量檢驗的機構設置
3.1.1在廠的直接領導下,設質檢科,集中領導廠內專職的質量檢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