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報告與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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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應先由事故部門負責處理,并將處理意見上報公司后勤部或其他職能部門。
5.3.2對于重傷、死亡或非傷亡的重、特大事故,管理者代表應組織、主持召開事故現場會,與會人員應包括事故部門相關人員及生產、技術、安全、設備、OHSAS推行委員會等有關負責人。
5.3.3事故處理應以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為原則。
5.3.4公司及生產、設備等職能部門,對已經結束的事故處理結果,以通報形式,下發至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各部門,以達到事故預防的目的。
5.3.5對職業病患者處理方法
5.3.5.1患有職業病職工應享受的待遇,《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執行。
5.2.5.2人力資源部應根據禁忌癥的要求,對職業病患者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并辦理相應手續。
5.2.5.3公司OHSAS推行委員會有權監督檢查患有職業病的職工有關待遇的落實情況并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
6.表單說明(無)
7.參考文件(無)
8.附件/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