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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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裝卸卡盤及大的工、夾具時,床面要墊木板,不準開車裝卸卡盤,裝卸工件后,應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剎車。
3.2.3床頭、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東西。
3.2.4裝卸工件要牢固,夾緊時可用接長套筒,禁止用榔頭敲打,滑絲的卡爪不準使用。
3.2.5加工細長工件要用頂針,跟刀架。車頭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過直徑約20—25倍,車頭后面伸出超過300mm時,必須家托架,必要時裝設防護欄桿。
3.2.6用銼刀光工件時,應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體離開卡盤,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應比照用銼刀的方法,成直條狀壓在工件上。
3.2.7車內孔時,不準用銼刀倒角,用砂布光內孔時,不準將手指或手臂伸進去打磨。
3.2.8加工偏心工件時,必須加平衡鐵,并要緊固牢靠,剎車不要過猛。
3.2.9功絲或套絲必須用專用工具,不準一手扶功絲架(或扳手架)一手開車。
3.2.10切大料時,應留有足夠余量,卸下砸斷,以免切斷時掉下傷人,小料切斷時不準用手接。
3.3單能車床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3.1.必須執行普通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3.2.工作前要詳細檢查氣閥螺釘是否松動,氣壓是否正常。
3.3.3.在車削前,坯料要夾緊,車刀要上緊。
3.3.4.裝卸工件時,車刀必須退到安全位置。裝工件后手未離開危險部位,不準開車。
3.3.5.工作中,遇有尺寸過大或過小的工件,不準加工。發現混料時,要及時挑出來。
3.3.6.工作中,因氣壓不足,電器失靈,設備出現誤動作,應及時停車修理。
3.3.7.裝卸工件不要過于急忙或過于遲緩。要拿牢,以防掉下。卸大工件時,不要直接用手卸,以防將手燙傷。
3.3.8.工件掉在地上要及時揀起來。灑在地上的冷卻液,要及時擦凈。工作時,必須站在腳踏板上。
3.3.9.工件在工作地或在工作臺上要擺放整齊。加工過的工件和未加工的工件,要分開存放,堆放不要太高。
3.3.10.鉤鐵屑要均勻用力,不要猛拉,以免彈出傷人。
3.3.11.腳不準踩在絲杠、床面、手柄上,更不準靠著機床站立,應同主軸保持距離,避開鐵屑沖擊方向。
3.3.12.不準開正反車裝卸卡盤。用扳手緊工件,用后要及時取下來。
3.4立車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4.1.必須遵守機床工一般安全規程。
3.4.2.裝卸工件,工具時要和行車司機。掛鉤工密切配合。
3.4.3.工件、刀具要緊固好。所用的千斤頂、斜面墊板,墊塊等應固定好,并經常檢查以防松動。
3.4.4.工件在未夾緊前,只能點動校正工件,要注意人體與旋轉體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站在旋轉工作臺上調整機床和操作按鈕。非操作人員不準靠近機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