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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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必須執行普通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3.2.工作前要詳細檢查氣閥螺釘是否松動,氣壓是否正常。
3.3.3.在車削前,坯料要夾緊,車刀要上緊。
3.3.4.裝卸工件時,車刀必須退到安全位置。裝工件后手未離開危險部位,不準開車。
3.3.5.工作中,遇有尺寸過大或過小的工件,不準加工。發現混料時,要及時挑出來。
3.3.6.工作中,因氣壓不足,電器失靈,設備出現誤動作,應及時停車修理。
3.3.7.裝卸工件不要過于急忙或過于遲緩。要拿牢,以防掉下。卸大工件時,不要直接用手卸,以防將手燙傷。
3.3.8.工件掉在地上要及時揀起來。灑在地上的冷卻液,要及時擦凈。工作時,必須站在腳踏板上。
3.3.9.工件在工作地或在工作臺上要擺放整齊。加工過的工件和未加工的工件,要分開存放,堆放不要太高。
3.3.10.鉤鐵屑要均勻用力,不要猛拉,以免彈出傷人。
3.3.11.腳不準踩在絲杠、床面、手柄上,更不準靠著機床站立,應同主軸保持距離,避開鐵屑沖擊方向。
3.3.12.不準開正反車裝卸卡盤。用扳手緊工件,用后要及時取下來。
3.4立車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4.1.必須遵守機床工一般安全規程。
3.4.2.裝卸工件,工具時要和行車司機。掛鉤工密切配合。
3.4.3.工件、刀具要緊固好。所用的千斤頂、斜面墊板,墊塊等應固定好,并經常檢查以防松動。
3.4.4.工件在未夾緊前,只能點動校正工件,要注意人體與旋轉體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站在旋轉工作臺上調整機床和操作按鈕。非操作人員不準靠近機床。
3.4.5.使用的扳手必須與螺母或螺栓相符。夾緊時,用力要適當,以防滑倒。
3.4.6.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盤,必須采取適當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橫梁或把人撞傷。
3.4.7.對刀時必須緩速進行,自動對刀時,刀頭距工件40~60毫米,即停止機動,要手搖進給。
3.4.8.在切削過程中,刀具未退離工件前不準停車。
3.4.9.加工偏重件時,要加配重鐵,保持卡盤平衡。
3.4.10.登“看臺”操作時要注意安全,不準將身體伸向旋轉體。
3.4.11.切削過程中禁止測量工件和變換工作臺轉速及方向。
3.4.12.不準隔著回轉的工件取東西或清理鐵屑。
3.4.13.發現工件松動、機床運轉異常、進刀過猛時應立即停車調整。
3.5落地車床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5.1.遵守機床工一般安全規程。
3.5.2.裝卸工件要與行車工配合好,動作要協調,以防工件裝卸不當發生事故。裝卸及測量時要停車切斷電源。開車時人要站在安全位置,工作場地要清潔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