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分析工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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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用完天平后把砝碼拿下來放在砝碼盒內蓋好,砝碼必須用鑷子夾取,切不可用手拿。
3.5.3欲稱量的東西,一律不準直接放在天平盤上,應放在表面器皿或稱秤盤中稱量,稱量時應將天平門關上。
3.5.4增減樣品或砝碼時,應將天平升降板關閉。
3.5.5稱量樣品如系液體,應使用稱量瓶,并將瓶蓋嚴。
3.5.6如在稱量時不小心把樣品掉在天平箱內則應立即擦凈,掉在天平盤上,則應立即用軟物輕輕擦凈。
3.5.7天平間所用的物品,不要亂動或挪作其它用。
3.5.8使用后應將天平臺上收拾干凈。
3.5.9天平工作間應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亂丟東西。
3.6電光分析天平工安全操作規程
3.6.1檢查水準氣泡位置是否在中央,保證天平安裝的水平。
3.6.2不能稱過于冷熱和含有揮發性腐蝕性的物品。
3.6.3所稱物體要放盤中央,并不得超過天平的最大稱量。
3.6.4在稱量時,不得打開正門,打開關閉側門和取送物件時須小心輕放,防止震動。
3.6.5天平使用完畢后,應將“自動”關閉和將所用砝碼及指數盤旋到原“0”位,最后將罩罩好。
3.6.6經常注意更換柜罩內的變色硅膠,保持天平的干燥。
3.7電烘箱工安全操作規程
3.7.1烘箱要按照各牌上所規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3.7.2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7.3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3.7.4不得在烘箱前后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3.7.5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
3.7.6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3.7.7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物。
3.7.8經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后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室內應注意通風。
3.7.9烘烤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3.7.10非金屬產品放入烘箱內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程進行。
3.7.11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3.7.12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
3.8高溫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3.8.1使用前首先檢查該爐是否正常,是否漏電,爐膛是否清潔。
3.8.2溫度最高不得超過1000°C。
3.8.3使用時應注意避免燃燒物倒入爐內。
3.8.4升溫需逐步升高。
3.8.5降溫時應使其自行冷卻,不得將爐門打開。
3.8.6應保持爐子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