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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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步驟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的基本步驟(1)工作活動分類編制一份工作活動表,其內容包括廠房、設備、人員和程序,并收集有關信息。(2)危險源辨識辨識與各項工作活動有關的所有危險源,考慮誰會受到傷害以及如何受到傷害。(3)風險評價在假定計劃的或現有控制措施適當的情況下,對與各項危險源有關的風險做出主觀評價。評價人員還應考慮控制的有效性以及一旦失敗所造成的后果。(4)確定風險是否可容許判斷計劃的或現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是否足以把危險源控制住并符合法規的要求。(5)編制風險控制措施計劃(如有必要)編制計劃以處理評價中發現的、需要重視的任何問題。組織應確保新采取的和已有的控制措施仍然適當和有效。(6)評審措施計劃的充分性針對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評價風險,并檢查風險是否可容許。二、工作活動分類(1)組織執行對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首先要準備一份工作活動分類表。工作活動的分類要考慮對危險源的易于控制和必要信息的收集,既要包括日常的生產活動,又要包括不常見的維修任務等。工作活動的分類方法可包括:①組織廠房內(外)的地理位置;②生產過程或所提供服務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