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策劃是建立、實施OSHMS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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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在作業活動場所存在什么危害或危險源?危害怎樣發生?誰將受到傷害?只要按此思路,就會將錯綜復雜的危害或危險源清晰地識別出來。危害辨識是基礎,風險評價是方法,風險控制是手段,其策劃的目的則是事故預防。 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可在系統計,劃、設計、制造、運行的任一階段進行。評價的目的和對象不同,具體的評價內容和方法也不同。按照系統工程的觀點,危害通常分為四大類: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缺陷和管理缺陷。 從安全管理的角度,風險評價可分為:①新建、擴建、改建系統以及新工藝的預先評價:主要目的是在新項目建設之前,預先辨識、分析系統可能存在的危險性,并針對主要危險提出預防或減少危險的措施,制定改進方案,使系統危險性在項目設計階段就得以消除或控制。②在役設備或運行系統的危險評價:根據系統運行記錄和同類系統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系統管理、操作和維護狀況,對照現行法規和技術標準,確定系統危險性大小,以便通過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提高系統的安全性。③退役系統或有害廢棄物的危險評價:退役系統的危險評價主要是分析系統報廢后帶來的危險性和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