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氣: 8045
4.4.2每月或日常的有關法規標準更新,貫標辦以《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通知》下發各部門。
4.4.3運行在公司內部網上的有關法規標準為最新版本,根據需要而發放的有關法規標準原文本或復印件須加蓋“受控文件” 印章,其發放、使用、作廢、處置等按《文件控制程序》進行控制。
5.相關及支持文件
5.1《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序》
5.2《文件控制程序》
6.記錄
6.1《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一覽表》
6.2《重要環境因素相關環境法規登記表》
6.3《環境質量與污染物排放標準登記表》
6.4《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通知》
1.目的
為確保公司能及時收集、獲取、使用有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條例及其他要求(以下簡稱有關法規標準),特建立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對公司有關法規標準的獲取、更新、識別、評價和控制做出規定。
3.職責
3.1貫標辦:
a)定期(每月一次)查詢、獲取或更新有關法規標準;
b)對適用于本公司環境因素的有關法規標準進行識別,并定期評價其適用性或有效性。
3.2公司所有部門:確保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法規標準的培訓,并滿足要求。
4.工作程序
4.1公司有關法規標準包括:
a)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b)廣東省有關法規標準;
c)廣州市有關法規標準;
d)增城市政府環保命令;
e)公司產品出口國相關環保法規(必要時);
f)有關產品環保方面的國際信息;
g)客戶和公眾提出的環保要求;
h)其他。
4.2有關法規標準的獲取
4.2.1國際方面的環保法規標準可通過:國際/國家/地區通報、電子網絡查詢、公司法律顧問、國外客戶等方式獲取。
4.2.2國內外客戶提出的環保要求信息可通過顧客滿意度調查活動獲取,公司國際部和銷售部負責收集這方面的信息,并報貫標辦存檔。
4.2.3 國內方面有關的法規標準由貫標辦通過下列方式獲取:
a) 每年到增城市(或廣州市)環保局對相關法律及其他要求進行一次獲取。
b) 通過訂閱《中國環境報》隨時獲取法律法規的最新信息。
c) 通過網絡查詢: 中國環境保護網和廣東省環保網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