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辦事指南
最近更新: | 人氣: 10000
許可項目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發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消毒管理辦法》。
許可對象:福建省內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辦理時限:
1、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許可對象:福建省內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提供資料:
申辦人須提供如下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一)、申請新證:
1、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申請表;
2、生產工藝及流程圖;
3、廠區總平面圖、車間布局平面圖;
4、生產設備清單;
5、生產環境衛生學檢測報告(限衛生用品);
6、衛生質量控制體系材料(包括原材料管理制度、自檢情況等);
7、衛生管理人員名單
8、企業現場審核表。
9、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及工商管理局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企業衛生許可證復核(每年一次)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2、本年度衛生監督檢查筆錄
3、本年度生產環境衛生學檢測報告(限衛生用品類)
(三)、延續企業衛生許可證
消毒企業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應當向省衛生廳提出延續企業衛生許可證,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新證延用原衛生許可證編號。超過時限的將重新申請。
1、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申請表;
2、申報資料(按新辦的企業衛生許可要求);
3、原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原件;
(四)、生產企業廠址、名稱、法人代表變更,補發企業衛生許可證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遷址、企業名稱、法人代表變更及衛生許可證遺失,應當向省衛生廳申請辦理變更、補發手續。
1、企業廠址變更
⑴、申請變更企業廠址報告;
⑵、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申請表;
⑶、申報資料(按新辦的企業衛生許可要求);
⑷、原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原件;
在本省內遷址的,經審查符合要求,可使用原衛生許可證編號。
2、企業名稱或法人代表變更
⑴、申請變更企業名稱或法人代表報告;
⑵、變更后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證明文件;
⑶、原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原件。
3、補發企業衛生許可證
⑴、申請補發企業衛生許可證報告;
⑵、在福建日報上刊登遺失啟事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