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E/e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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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Mark認證
E/e Mark標志分為長方形外框,和圓形外框,分別代表不同的含義:
長方形外框 指在車輛停止和行使狀態(tài)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須使用的產品,例如:車載充電器、車載燈具、車載氣泵、車載按摩/ 車載風扇、車載電水壺、車載冰箱、車載咖啡壺、車載電視/音響、車載電動千斤頂、車載吸塵器/電動工具等等
圓形外框指在車輛停止和行使狀態(tài)下,必須使用的產品,如:擋風玻璃、安全帶、前大燈等
E/e Mark認證適用產品包括:
整車-即兩輪或三輪以上之電機動交通工具,如客車、貨車、摩托車、巴士及道路外之車輛;
汽機車零組件-車燈與燈泡、各種視鏡、輪胎、輪圈、剎車、喇叭、防盜設備、安全帶、汽車玻璃及排氣管等;
汽機車附屬配件-安全帽、兒童安全椅、車內附屬電器產品等。
摩托車零部件— 整車及其相應部件
E/e Mark 適應法律條款
E標志源于歐洲經濟委員會(簡稱ECE)頒布的法規(guī)。目前ECE包括歐洲28個國家,除歐盟成員國外,還包括東歐,南歐等非歐國家。ECE法規(guī)是推薦各成員適用,不是強制性標準。成員國可以套用ECE法規(guī),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guī)。E標志認證的執(zhí)行測試機構是ECE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
e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安全零部件及系統(tǒng)的認證標志。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的技術服務機構,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
無論是E標志或e標志認證,生產企業(yè)的質量體系要至少達到ISO9000標準的要求。
對照表
e-Mark成員國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9—西班牙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7—芬蘭
e18—丹麥
e21—葡萄牙
e23—希臘
e 24—愛爾蘭
E-Mark各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
E1—德國
E2—法國
E3—意大利
E4—荷蘭
E5—瑞典
E6—比利時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夫
E11—英國
E12—奧地利
E13—盧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蘭
E18—丹麥
E19—羅馬尼亞
E20—波蘭
E22—俄羅斯
E23—希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