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曹說,AVE模式的目的,更確切地說就是改善企業的社會表現,并不是在供貨商沒有達到社會責任標準時中斷與它的貿易往來,而是繼續發展和完善伙伴關系,通過培訓及貿易伙伴的支持,改善供貨商的社會責任表現。
貝爾曹證實,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商討過社會責任標準問題。不過,只是在不久前決定制定一份有關 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性文件,這一文件尚不能理解為新標準。這份文件是否將作為ISO標準的基礎,還有待觀察。他說,將來是否有一個全球社會責任標準現在無法判斷。不過,不久前出現一種趨勢,不同體系通過合作或互相承認,聚合在一起,“盡管如此,我認為世界范圍內不大可能出現一個統一的標準,因為行業差異將繼續遏制這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