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業質量環境體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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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律法規、標準類信息,如:產品標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c)其他外部信息,如:各部門直接從外部獲取的有關質量技術、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方面的信息。
2、內部信息
a)常規信息,如:方針、目標和指標的檢查監測記錄,內審和管理評審報告以及體系正常運行時的其他記錄等。
b)不符合信息或潛在的不符合信息。
c)緊急信息,如:出現重大質量、環境事故,出現火災、洪澇等情況的環境信息及記錄。
d)其他內部信息。
5.5.3.1.2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1、信息傳遞方式可采用書面記錄、電子媒體、通訊等方式予以傳遞。
2、外部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a)品保部負責認證機構、質量技術監督局、當地環境保護機構等檢測或檢查結果及反饋信息的收集,并傳遞到公司相關部門。當監測或檢查結果出現不符合時,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進行處理。
b)法律法規、標準類信息,由品保部等相關部門負責收集、更新及處理,詳見《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控制程序》及《文件與資料管制程序》。
c)資材部及制造部分別對材料供應方、廢物收購方、運輸公司等相關方進行信息溝通,并在需要時對其施加影響;業務部負責與顧客的聯系,詳見《合同評審及售后服務管制程序》,對來自上述投訴處理詳見《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對方有要求時,應在一周內予以解決和答復;上述相關方反饋的其他信息,可由對應部門傳遞到相關部門。
5.5.3.1.3信息庫的建立和應用
各部門負責建立本部門的信息庫,不斷匯集各方面反饋的信息;按照信息載體的不
同提供相應適宜的環境,分別存放、保存并整理分類,制成索引便于查閱,確保已經獲取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5.3.2內部溝通
5.5.3.2.1總經理應確保在不同層次和職能之間,就質量環境一體化管理體系的過程,包括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環境方針、環境目標及指標完成情況,以及實施的有效性,進行溝通,達到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實現全員參與的效果。
5.5.3.2.2 內部溝通的分類
1、自上而下的溝通
公司每周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持召開公司例會,討論生產、質量、顧客反饋、環境及市場等各方面的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以確保質量、環境一體化管理體系的正常運作。
2、自下而上的溝通
各部門應建立報告制度,在每周公司例會上,向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報告部門體系運作情況,以作為公司管理層進行決策的依據。
3、部門內部的溝通
各部門每周由部門負責人召開質量、環境例會,討論部門質量目標、環境目標的實現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糾正或預防措施,加強對產品實現過程及產品本身質量、環境的監視和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