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電磁兼容CE認證
1. 電磁兼容CE認證(EMC指令)概述:
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IEC對電磁兼容的定義是:系統或設備在所處的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同時不對其他系統和設備造成干擾。
為了規范歐盟各成員國對電器設備電磁兼容性的管理,是歐盟各成員國關于電磁兼容的法規協調一致,89/336/EEC電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頒布,1996年1月1日開始強制性實施, 現行的指令為2014/30/EU。
2. 電磁兼容指令CE認證核心要求:
電磁兼容指令CE認證要求所有電氣、電子產品及裝有電氣、電子元件的設備所產生的電磁波發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值,以免干擾其它設備的正常運行;同時還必須要具備一定的抗干擾能力,以使產品在正常條件下能正常運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設備所發射出的、低于工業標準所允許的限值的電磁波干擾。)
3.電磁兼容CE認證(EMC指令)產品范圍:
-家家用電器及家用電子設備;
-家用無線電和電視接收機;
-工業制造設備;
-工業制造設備;
-移動無線電設備;
-移動無線電通訊和商用無線電話設備;
-醫療和科學器材;
-信息技術設備;
-電信網絡和器材;
-照明設備和熒光燈;
-航空和航海無線電器材;
-電化教學設備。
4.電磁兼容CE認證所需資料:
1. 產品說明書;
2. 產品結構說明;
3. 產品電原理圖及印刷電路板圖;
4. 產品電磁兼容關鍵件一覽表;
5. 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
6. 產品關鍵安全元件認證證書復印件;
7. 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更新時間:2022/10/13 1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