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質量管理體系業績改進指南》12
最近更新: | 人氣: 10303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7.5.4 顧客財產
組織應愛護在組織控制下或組織使用的顧客財產。組織應識別、驗證、保護和維護供其使用或構成產品一部分的顧客財產。當顧客財產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的情況時,應報告顧客,并保持記錄。
注:顧客財產可包括知識產權。
7.5.4 產品防護
管理者應當規定并實施產品的搬運、包裝、貯存、防護和交付的過程,以防止產品在生產過程和最終交付時損壞、變質或誤用。在確定和實施有效和高效的過程以保護采購材料時,管理者應當吸收供方和合作者參加。
管理者應當考慮因產品性質所引起的任何特殊要求的需求。這些特殊要求可能與軟件、電子媒體、危險材料、要求具備特殊技能的人員提供服務、安裝或應用的產品、以及與獨特的或不可替代的產品或材料有關。
管理者應當確定在產品整個壽命周期防止其損壞、變質或誤用,維護產品所需的資源。組織應當與所涉及到的相關方就保護產品在整個壽命周期的預期用途所需資源和方法方面的信息進行溝通。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7.5.5 產品防護
在內部處理和交付到預定的地點期間,組織應針對產品的符合性提供防護,這種防護應包括標識、搬運、包裝、貯存和保護。防護也應適用于產品的組成部分。
7.6 測量和監視裝置的控制
管理者應當規定并實施有效和高效的測量和監視過程,包括產品和過程的驗證和確認的方法和裝置,以確保顧客和其他相關方滿意。這些過程包括調查、模擬以及其他測量和監視活動。
為了獲得可信的數據,測量和監視過程應當包括對裝置是否適用的確認,對裝置是否保持適宜的準確度并符合驗收標準的確認,以及識別裝置狀態的手段。
為了對過程的輸出進行驗證,組織應當考慮消除過程中潛在錯誤的手段,如“防錯”,從而將測量和監視裝置的控制需求減到最小,為相關方增值。
GB/T 19001—2000 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7.6 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
組織應確定需實施的監視和測量以及所需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為產品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
組織應建立過程,以確保監視和測量活動可行并以與監視和測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實施。
為確保結果有效,必要時,測量設備應:
a)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標準的測量標準,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當不存在上述標準時,應記錄校準或檢定的依據;
b)進行調整或必要時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