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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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禁止使用有機合成的化學殺蟲劑、殺螨劑、殺菌劑、殺線蟲劑、殺線蟲劑、除草劑和植物生長調節劑。
5.1.4禁止使用生物源、礦物源農藥中混配有機合成農藥的各種制劑。
5.1.5嚴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種(產品)及制劑。
5.2生產A級綠色食品的農藥使用準則
5.2.1允許使用AA級和A綠色食品生產農藥類產品。
5.2.2在AA級和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農藥類產品不能滿足植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允許使用以下農藥及方法:
5.2.2.1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農藥、動物源農藥和微生物源農藥。
5.2.2.2在礦物源農藥中允許使用硫制劑、銅制劑。
5.2.2.3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機合成農藥,應按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6的要求執行。
此外,還需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a.應選用上述標準中列出的低毒農藥和中等毒性農藥。
b.嚴禁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變)的農藥。
c.每種有機合成農藥(含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7料農藥類的有機合成產品)在一種作物的生長期內只允許使用一次。
5.2.2.4嚴格按照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殘留限量(MRL)要求。
5.2.2.5有機合成農藥在農產品中的最終殘留應符合GB4285、GB8321.1、GB8321.2、GB8321.3、GB8321.4、GB8321.5、GB8321.6的最高殘留限量(MRL)要求。
5.2.3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防治貯藏期病蟲害。
5.2.4嚴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種(產品)及制劑。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AA級綠色食品及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使用的農藥種類、毒性分級和使用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