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食用紅花籽油 NY/T 4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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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折光的測定按GB/T 5527執行。
5.11 水分及揮發物含量的測定按GB/T 5528執行。
5.12 雜質的測定按GB/T 5529執行。
5.13 酸價的測定按GB/T 5530執行。
5.14 碘倫的測定按GB/T 5532執行。
5.15 含皂量的測定按GB/T 5533執行。
5.16 皂化值的測定按GB/T 5534執行。
5.17 不皂化物的測定按GB/T 5535.1、GB/T 5535.2執行。
5.18 過氧化值的測定按GB/T 5538執行。
5.19 煙點的測定按GB 7653—1987中附錄A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不合格分類如下
樣品中的特征、感官、理化要求中各項目若不符合指標要求應記作不合格。
A類不合格:折光指數、比重、碘價、皂化價、透明度、氣味、滋味、酸價、羰基價、黃曲霉素B1、苯并(a)芘、樂果、敵敵畏、殺螟硫磷、倍硫磷、砷、汞、浸出油溶劑殘留量。
B類不合格:水分及揮發物、不溶性雜質、色澤、煙點、不皂化物、含皂量、亞油酸、不飽和脂肪酸、過氧化值。
6.2 交收檢驗
6.2.1 批次
同一生產期內生產的產品,經包裝后出廠,為同一批產品。每批產品出廠前進行例行檢驗,出廠時應附有生產廠技術質檢部門簽署的質量合格證。
6.3 抽樣
按GB/T 10111隨機抽樣標準執行,抽檢樣品的數量應符合表6規定。
表6 抽樣數量
批量,件數
抽取件數
每件采樣量,kg
≤500
≥10
≥0.5
>500
≥15
≥0.5
6.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按規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況下,對產品質量進行全面考核的一種例行檢驗。
型式檢驗需每個生產季節進行一次。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亦應進行。
a)更改原料;
b)更改關鍵工藝;
c)更改關鍵設備;
d)綠色食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
6.5 判定規則
受檢樣品中有一項A類不合格時,則判定整批產品為不合格。受檢產品中允許有一項B類不合格,當超過一項時,則判整批產品不合格。
受檢樣品檢驗不合格時,應按6.3規定重抽樣,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檢驗結果。
7 標志、標簽、包裝、貯存、運輸
7.1 標志
7.1.1 綠色食品標志
綠色食品食用紅花籽油均應標注綠色食品標志,具體標注按有關規定執行。
7.1.2 標簽標志
綠色食品食用紅花籽油標簽按GB 7718規定執行。
7.2 包裝、貯存、運輸、圖示標志
包裝、貯存、圖示標志按GB 191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