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522-1999汽車轉向拉桿總成 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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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外觀
b .與車軸相連接的裝配尺寸
c .球銷的擺角和擺動力矩
d .接頭與拉桿連接螺紋的配合精度
2 . 3 用戶檢查產品質量,抽驗時按 GB 2828—81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
及抽樣表》的規定,批量和抽樣次數方案,由供需雙方商定。
3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3 . 1 每件產品應在醒目部位標出制造廠廠名或者廠標。
3 . 2 產品包裝前應經清洗和防銹處理。包裝箱應干燥、結實,每箱質量不得
超過 500N ( 50kg ),并保證產品在正常運輸情況下不致損傷。
為主機廠配套的轉向拉桿總成,允許采用簡化包裝,其要求由制造廠與主機
廠商定。
3 . 3 包裝箱年內附有裝箱單,裝箱單上應標明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和出廠年
月。
3 . 4 包裝箱外應注明制造廠廠名和廠標、產品名稱、型號、數量、總質量和裝
箱年月。收貨單位和地址,以及輕放、防潮等字樣。
3 . 5 產品應存放在通風和干燥的倉庫內,在正常保管的條件下,自出廠之日起,
制造廠應保證在一年內不致銹蝕。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長春汽車研究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重慶汽車配件制造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朱緒忻、萬廷揚。
本標準 1964 年 8 月首次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部部標準
QC/T 522—1999
代替 JB 3740—84
汽車轉向拉桿總成 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汽車接頭式轉向橫、直拉桿總成,也適用于整體式轉向直拉桿
總成。
1 技術要求
1 . 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文件制造。
1 . 2 性能
1 . 2 . 1 運動性特性
球銷沿拉桿軸線的極限擺角和擺動力矩應符合設計要求。在滑動表面潤滑良
好的情況下,運動件不得發生阻滯、卡死和松曠現象。
1 . 2 . 2 耐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