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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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當安全處與責任單位在措施內容上看法不統一時,雙方應進行充分協商,如經協商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由管理者代表協調,并制定出措施。
4.5驗證
4.5.1 安全處負責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效果的驗證。驗證工作可采用現場檢查或通過OHS記錄、資料對比的方式,驗證紀錄要有充分的實事和依據。
4.5.2 責任單位未能完成糾正預防措施或措施的實施未達到預期效果,如無正當理由或未能提出可接受的修正期限,由安全處重新發出一張“不符合祥通知單”。并向管理者代表報告,由管理者代表協調整改工作,直至問題的解決。
4.6 紀錄保存 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的相關紀錄由安技處負責保存。
5.相關文件
…/…/…——1999監測預測量控制程序
…/…/…——1999事故報告、調查預處理程序
安全檢查制度
6.相關紀錄
OHS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單
1.目的
為對實際存在的或潛在的不符合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并使之與問題的嚴重性和伴隨的危險相適應,以防止不符合的重復發生和產生新的不符合,特制本程序。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對公司范圍內所有的OHS不符合所采取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3.職責
3.1安全處負責對各單位OHS的不符合發出通知,通知中注明對不符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同時要求責任單位采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處應對糾正與預防效果進行驗證。
3.2責任單位負責不符合原因調查與處理,制訂糾正與預防措施并有效實施。
3.3 OHS管理者代表負責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中的組織、協調、監督工作。
4.工作程序
4.1不符合信息來源
4.1.1安全處管理人員巡檢中發現的不符合。
4.1.2各單位專、兼職安全員日常巡檢或有關領導巡檢時發現的不符合。
4.1.3公司每月安全大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
4.1.4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標準的變更引起的不符合。
4.1.5相關方的合理抱怨及職工在生產實踐中發現的不符合。
4.1.6 OHSMS內審及外部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
4.1.7事故調查時發現的不符合。
4.2現存問題的處理由不符合責任單位負責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減少由此產生的影響。如所發生問題較簡單,責任單位的整改及時并被證實有效,可以不對所發現問題發放“OHS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