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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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5.4.3 其它需要發出CAR之特別狀況
5.55.5 各責任單位應向有質量問題之供貨商/服務商發出相關之VQCR并與資材課一同跟進有關之響應是否及時有效。
5.6 各責任單位應向有環保問題之供貨商/服務商發出相關之VQCR并與品保課、資材課一同跟進有關之響應是否及時有效。
5.65.7 各責任單位應向有服務或交貨期問題之供貨商/服務商發出相關VQCR并與品管課一同跟進有關之響應是否及時有效。
5.75.8 品管課應監察糾正和預防措施系統之運行是否有效。
5.85.9 于定期管理評審中,復核本公司之糾正和預防措施之運作狀況及有效性。
6 參考文件
6.1 “檢驗與試驗控制程序”
6.2 “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序”
6.3 “內審控制程序”
6.4 “客戶滿意度控制程序”
6.52.5 “資料分析和持續改進控制程序”
7 表單/記錄
7.1 “CAR”
7.27.2 “VQCR”
8 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