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員注冊準則
最近更新:2014/4/29 | 人氣: 16125
證。4)不介入沖突或利益競爭,不向委托方或其受聘機構隱瞞可能影響決斷的任何關系。5)除經受審核方和審核組織書面授權,或法律有所要求,否則,不披露任何與受審核方及審核活動有關信息。6)不接受受審核方及其工作人員或任何有利益關系的團體及個人的禮金、禮品等不正當收益。7)不有意傳達任何錯誤的或易產生誤解的信息,以防影響審核或審核員注冊過程的完整性。8)不以任何形式損壞環注委或審核員注冊過程的聲譽,并且為任何針對違反違反本準則的行為而進行的調查工作,提供全面的合作。9)努力提高審核技能及聲譽。10)接受環注委的監督。11)按規定向環注委交納注冊費、復查換證費和年度注冊費。12 罰則對違反本準則的審核員,環注委將視其情節嚴輕重予以相應的處罰。1)對未遵守行為準則的審核員,暫停其注冊資格6個月;情節嚴重者,撤消其注冊資格。2)對審核業績不合要求的審核員,視其程度予以警告、降級直至撤消注冊資格。3)對錯誤使用其注冊證書的審核員,視其程度予以警告、暫停其注冊資格6個月直至撤消注冊資格。4)對不符合保持注冊有關要求的審核員,視其程度予以暫停其注冊資格6個月、降級直至撤消注冊資格。5)若審核員未交納年度費用,暫停其注冊資格6個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