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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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urity),或者在材料合成反應過程中產(chǎn)生,而在技術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質。
此外,為了與主原料加以區(qū)別,在為了改變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稱為“雜質”的物質時,也按“含有”處理。
但是,在制造半導體設備等使用的摻雜劑(Dopant),雖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實質上在半導體設備中僅有極微量殘存,這中情況不作為“含有”處理。
此外,在部件、設備中該環(huán)境管理物質作為雜質混入或者粘附時,其濃度不應超過該允許濃度。
3.3“ROHS”
系指:《關于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歐洲議會和理亊會2003年1月27日第2002/95/EC號
英文全稱為: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4 對環(huán)境管理物質的一般介紹
4.1環(huán)境管理物質名稱一覽
表4.1 環(huán)境管理物質名稱一覽
環(huán)境管理物質名稱
重金屬 ★鎘以及鎘化合物
★鉛以及鉛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價鉻化合物(Cr6+)
有機氯化合物 多氯聯(lián)苯(PCB)
多氯化萘(PCN)
氯代烷烴(CP)
滅蟻靈(Mirex)
其他有機氯化合物
有機溴化合物 ★多溴聯(lián)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四溴雙酚-A-雙-(2, 3-二溴丙醚)(TBBP-A-bis)
其他有機溴化合物
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化合物、三苯基錫化合物)
石棉
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注:“★”者為2006年7月1日歐盟首批實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其余十二類物質也是要近期內關注的環(huán)境管理物質。
表4.2 環(huán)境管理物質的主要對象
之一:鎘(Cd)
環(huán)境管理物質名稱:鎘以及鎘化合物
說明:金屬、合金、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無機鹽、有機鹽等含有鎘元素的所有物質。
對象
1級 ★包裝部件(參照表4.3 有關包裝材料追加事項):
(把手、塑料袋、膠墊、繩索、箔、托架、導軌、杠桿、膠卷盒等);
★塑料(包括橡膠)材料中使用的穩(wěn)定劑、顏料、染料:
(電氣連線的絕緣體、遙控器鍵、捆綁帶、電子部件的外裝樹脂、外框、標簽、唱片等);
★涂料、墨水;
★表面處理(電鍍等)、涂層
★照片膠卷;
★日光燈(小型日光燈、直管日光燈)。
2級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鎳、鎘電池從2005年1月開始禁止。
3級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