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實施和監督
監督后的處置。通過對證書持有者的質量管理體系的監督審核,如果證實其體系繼續符合規定要求時,則保持其認證資格。如果證實其體系不符合規定要求時,則視其不符合的嚴重程度,由認證機構決定暫停其使用認證證書和標志或撤銷其認證資格,收回其認證證書。
換發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如果遇到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變更,或者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范圍發生變更,或者證書的持有者變更時,證書持有者可以申請換發證書,認證機構決定作必要的補充審核。
注銷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由于體系認證規則或體系標準變更或其他原因,證書的持有者不愿保持其認證資格的,體系認證機構應收回其認證證書,并注銷認證資格。
更新時間:2017/1/18 9: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