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介紹
廣東中歐企業管理研究所隸屬于東莞中歐管理咨詢事務所,成立于2006年,現有員工50多人,專職咨詢師30多人,有咨詢策劃部,輔導部,品牌推廣部,稽核部,資訊部,售后服務部六大部門。中歐企業管理研究所是專業的精益管理研究與咨詢機構,研究對象為中國中小企業,目標是打造中國式精益管理模式,培養團隊,為工廠贏得利潤。
二.業務范圍
1.工廠管理變革咨詢(核心產品)
2.工廠中高層管理人才培養與借用
3.ISO體系認證咨詢
4.工廠管理培訓
東莞,惠州十環認證咨詢,保障措施要求
東莞中歐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培訓
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指南
1.引言
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提出了申請者(生產者)建立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的要求,以保證環境標志產品及其申請者(生產者)能夠持續有效的符合環境標志標準的要求。
本指南不適用于境外企業申請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2.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2.1環境標志
用來表達產品或服務的環境因素的聲明。
2.2環境標志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國家標準---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2.3申請者
申請獲得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客戶。
2.4生產者
實施保障措施,從事環境標志產品生產的客戶。
注:生產者可以是申請者,也可以是申請者以OEM或ODM方式委托生產的企業。
3.總則
申請者(生產者)應建立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保障措施,并使之有效地運行,且具備批量生產符合環境標志標準要求的產品的能力。
注:(1)當申請者(生產者)已有體系或相關制度能滿足本指南要求時,可以不重新建立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
(2)對于本指南4.2部分條款,可根據產品生產實際情況作必要刪減,刪減由申請者提出申請,認證機構審定。
4.保障措施要求
4.1管理要求
4.1.1職責
申請者應規定與認證產品有關人員的職責及相互關系,且在組織的管理層內指定一名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負責人,確保能夠履行以下方面的職責:
a.建立與保持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以保證獲得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在認證有效期內持續有效的符合環境標志標準的要求;
b.相關方對申請或獲得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產品的投訴得到有效處理。
4.1.2資源
申請者應為環境標志產品保障措施的建立與保持提供必要的資源,確保:
a.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能滿足產品持續有效符合環境標志標準的要求;
b.從事對產品和產品生產過程環境行為有影響的人員具備必要的能力。
4.1.3標志與證書的管理
申請者應建立與保持標志與證書管理的保障措施,以確保中國環境標志及其認證證書的使用符合《中國環境標志使用管理規定》的要求。
4.1.4文件及記錄
應建立與保持符合本指南要求的相關文件及記錄。
4.1.5信息交流
申請者應建立與保持必要的信息交流保障措施,以確保:
a.所執行環境標志標準、環境法律法規的有效性;
b.申請者與認證機構信息交流渠道暢通,有關認證產品變更的信息及時通報認證機構。
4.1.6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申請者應對不符合項進行處理與調查,并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減少由此產生的影響和防止類似不符合的發生。
4.1.7保障措施的評審
申請者應對保障措施的建立與運行狀況進行定期評審,以確保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評審過程應形成文件。
東莞,惠州十環認證咨詢,保障措施要求
更新時間:2015/1/20 17: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