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應急預案與響應
1. 標準要求組織應制定并保持處理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的程序。程序的制定應考慮在異常、事故發生和緊急情況下的事件,尤其是火災、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組織對可能的重大事故必須按有關規定制定場內應急計劃并協助制定場外應急計劃。
2.組織對每一個重大危險設施都應有一個現場應急計劃。應急計劃的內容包括:
①可能的事故性質、后果;
②與外部機構的聯系(消防、醫院等);
③報警、聯絡步驟;
④應急指揮者、參與者的責任、義務;
⑤應急指揮中心地點、組織機構;
⑥應急措施等。
更新時間:2016/10/10 17: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