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環境審核要求
環境審核應針對明確界定并以文件支持的主題事項,應確定主題事項的責任方并載入文件。
開始審核的前提條件是,在與委托方的磋商后,審核組長認為:
--具備了關于審核主題事項的充足適用的信息資料;
--具備了開展審核活動所需的充足資源;
--能取得受審核方的充分合作。
4 通用原則
4.1 目的和范圍
審核應建立在委托方所規定的審核目的的基礎上。審核范圍是根據滿足審核目的的需要,通過審核組長與委托方的磋商決定的。審核范圍規定了審核的內容和區域。
應在審核開始前將審核目的與范圍通報受審核方。
4.2 客觀性,獨立性與能力
為了確保審核過程及其發現與結論的客觀性,審核組成員應獨立于他們所審核的活動。他們在審核全過程中,應當保持客觀,不存偏見,無利害關系。
審核活動是由內部還是外部人員承擔,由委托方決定。從組織內部選擇的審核組成員不應與受審核主題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員有責任關系。
審核組成員應具備從事審核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與經驗。
更新時間:2016/10/10 17: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