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認證流程,湛江/南寧ISO14000認證
廣東中歐企業管理研究所
1、信息交流
通過人員互訪、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相互了解,確定實施認證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2、認證申請
有意向的申請組織填寫《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申請表》及其附件《認證信息調查表》,中心進行評審通過后與申請組織進一步聯系,必要時進行現場訪問,了解受審核方的基本情況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情況,并作出書面報價。
3、簽訂合同
在獲得申請組織明確的合同簽定意向并通過了合同評審后,雙方簽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服務合同》,SCEMS指定審核組長自合同生效日起負責審核活動的開展與實施。
4、第一階段審核 (只專注于醫療器械領域)
受審核方將正式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相關文件送交SCEMS,由審核組長根據認證要求組織進行文件審查,并將審查結果書面告知受審核方。如有不符合處,受審核方應作修改直至滿足相應要求為止。 5、第二階段審核
審核組將按照認證計劃實施現場審核。審核要求覆蓋申請認證全部范圍并符合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全部要求。以抽樣審核的方式進行。 第二階段審核將開出不符合項,并要求實施糾正,F場審核將給出書面的審核報告,宣布現場審核結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薦注冊。
6、不符合糾正與跟蹤驗正
糾正措施的跟蹤驗證可以通過評審受審核方遞交的有關證據完成,必要時,也可以實施現場跟蹤驗證。因存在嚴重不符合項而未能通過現場審核時,應在被審核方完成整改后進行現場復查。復查工作按實際工作量另行收費。
7、核準發證
中心技術委員會審議審核實施過程和審核報告并確定是否予以頒證。
更新時間:2015/1/13 17: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