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杭州ROHS2.0認證管理咨詢 (物料管理程序)
廣東中歐的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
G. P. 程 序 書 制 定 日 2009.1.16
改 正 日 2009.1.16
JYB-GP-02-15 物料管理程序 版 本 號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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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的報廢處理。
5.11PMC部對在庫物料標識清楚、明確,不使用來歷不明的物料,當發現無標識物料時應及時通知品管部,物料經檢測合格后方可投放使用,并標識清楚;
5.12對于長期庫存物料、庫存時間較長或回收庫存的物料,需要再投入使用時,應通知品管部進行檢測確認,符合環境物質管理要求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索尼規定的1級對象管理物質或其它客戶及我司規定禁止使用的環境管理物質,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13長期物料管理:
5.13.1做好長期物料庫存臺帳管理;
5.13.2物料超過有效期后仍需使用必須重新送外部實驗室進行化學分析檢測;
5.13.3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3.4檢測不合格則按《環境物質異常處理程序》執行。
5.14對客戶有新的要求事項時應進行確認,對相關信息進行確認是否能夠滿足客戶要求,對長期庫存物料或在庫物料,或回收在庫物料進行驗證是否符合要求,未滿足要求的擬定有效措施,物料隔離區分,使用專門的區域存放并標識明確,防止誤用,并跟進措施實施狀況,滿足客戶要求。
6.相關文件
6.1環境物質異常處理程序
6.2環境管理物質采購管理程序
6.3產品環境檢查程序
7.使用表單
福州/杭州ROHS2.0認證管理咨詢 (物料管理程序)
更新時間:2014/5/22 16: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