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ROHS2.0理咨詢:G. P. 程 序 書 制08
廣東中歐企業管理咨詢事務所
G. P. 程 序 書 制 定 日 2009.1.16
改 正 日 2009.1.16
JYB-GP-02-12 環境管理物質異常處理程序 版 本 號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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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處物料、類似部品均應區分隔離,防止誤用,發出《糾正預防措施單》,對物料調查情況、處理方式明確,注明禁止使用、生產、交貨的時間,配布相關單位。
5.5不合格品標識、隔離
5.5.1由品管部在不合格LOT產品粘貼不合格標簽并填寫清楚不合格內容,由PMC部人員置于指定區域以隔離;
5.5.2品管部根據客戶訂單、生產日期、生產部門、生產班別等信息進行追溯,并填寫《糾正預防措施單》,通報不合格品的產生原因及不合格品處理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下次重復出現。
5.6不合格品檢討:
5.6.1由品管部人員通知相關生產部/PMC部在1小時內召開會議。
5.6.2由公司環境管理負責人在24小時內通報給客戶,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客戶誤用。
5.6.3分析不合格發生的原因,找出不合格物料,并對該物料使用到的所有部品/物料展開橫向調查,并標識、隔離,以防止不合格漏出。
5.6.4當分析產生原因為供應商所提供物料不符合時,PMC部應及時通知供應商要求在4小時內對應,到我司立會檢討,分析產生原因,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在公司內部橫向展開,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填寫在《糾正預防措施單》中,并驗證實施效果,不能滿足要求時需重新提供;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并終止與該供應商來往。
5.6.5必要時對內部管理體系進行審查,修訂管理體系中不完備之處。
5.6.6針對不符合事件,對公司內部制程管理、生產工藝控制、現場管理等方面檢討,分析產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實施,防止再次發生,發出部門對實施效果驗證,對不能滿足要求的,由責任部門重新分析、對策,直至合格為止。
5.6.7檢討內部管理體系文件,必要時修訂相關內容,或組織實話內部體系審核,防止不合格品發生。
5.6.8不合格品之處理:不可降級使用或特采,品管部對不合格品采取破壞性措施后,由PMC部按有關法規或要求處理。
5.7當產品有流入客戶時,應及時通報客戶隔離,防止誤使用,并將相關處理單據提交客戶確認。
5.8《糾正預防措施單》交由品管部確認。
5.9有關不合格品處理之各項記錄必須保存3年以上。
6.相關文件
6.1產品環境檢查程序
6.2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7.使用表單
7.1糾正預防措施單
8.附件
8.1不合格品處理流程
更新時間:2014/5/22 17: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