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江門產品認證咨詢
東莞中歐企業管理咨詢研究所
撤銷、注銷后的證書效力如何,還能否恢復或重新獲得?
一、產品認證證書撤銷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復。經過整改后,持證人可以在6個月以后向CQC重新申請認證(同時在6個月以內,任何認證機構都不會受理該產品的認證委托)。對于強制性產品認證被撤銷認證的產品,相應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檢查報告不再有效,在受理持有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檢查報告的認證申請時,CQC將嚴格審核、確認申請認證的產品是否已被撤銷認證證書。
二、產品認證證書被注銷后,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恢復,認證委托人(證書持有人)可以向認證機構重新申請認證。被注銷認證證書對應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檢查報告不再有效。
由于質量存在問題(如工廠檢查不通過、抽樣檢測不合格、國、地抽不合格等)被暫停證書的,證書暫停后不受理證書持有人申請注銷相應證書或全部或部分型號規格。
9、產品認證暫停期限是如何確定的,暫停期間是否需要交納年金?
一、暫停時限確定:
(一)由于生產的季節性、按訂單生產等可接受的原因,由認證委托人(證書持有人)提出暫停認證證書的,認證證書暫停期限為12個月,且需至少在監督檢查前的1個月提出申請;由于沒有交納相關費用而被暫停證書的,由于認證證書的申請人/生產者/生產廠的名稱或地址發生變更、工廠搬遷原因被暫停證書的,認證證書暫停期限為12個月。
(二)對于強制性認證產品,除第1點情形外,其他原因暫停認證證書的,證書暫停期限為3個月。
(三)對于CQC自愿性認證產品,證書暫停的期限為12個月。
(四)暫停時間自認證機構簽發暫停通知書之日算起。
二、認證證書暫停期間,認證委托人(證書持有人)必須交納年金。
更新時間:2014/11/28 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