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按照風險大小分為開放類、特定類和審定類三類。
開放類無人機風險較低,特定類無人機風險中等,而審定類無人機風險較高。這種劃分有助于相關部門對不同風險的無人機進行分類管理,確保安全措施到位。
01開放類
民用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在距地面真高 120m 以下適飛空域內視距內運行,與有人駕駛航空器運行相互隔離,運行風險低。
02特定類
通常在民航空管管制范圍外(個別情況除外),與有人駕駛航空器(尤其是有人通用航空器)分享空域,飛行風險大于開放類,未達運輸航空器運行規則風險水平。
03審定類
一般在民航空管管制范圍內,與有人駕駛航空器(尤其是運輸航空器)融合運行,飛行風險高,與傳統運輸航空風險水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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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6/6 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