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簡稱ITSS,是一套成體系和綜合配套的信息技術服務標準庫,全面規范了IT服務產品及其組成要素,用于指導實施標準化和可信賴的IT服務。
證書的級別與有效期證書分為四個等級(ITSS數據中心認證除外),其中四級最低,一級最高,分別為四級(基本級)、三級(拓展級)、二級(改進級、協同級)、一級(提升級、量化級)
證書有效期3年,獲證單位需延續證書有效期的,應在證書有效期期滿前提交再評估申請,再評估程序同初次評估。通過再評估的獲證單位,ITSS分會換發新證書。未完成再評估的獲證單位,證書到期后自動注銷。
各等級申報條件ITSS運維服務
(一)通用要求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地位;
2.已按照通用要求建立了運維服務能力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3.能夠提供運維服務能力管理、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等方面的有效證據。
(二)四級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四級標準要求建立了運維服務能力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3.能夠提供運維服務能力管理、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等方面的有效證據。
(三)三級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2.已按照三級標準要求建立了運維服務能力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3.能夠提供運維服務能力管理、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等方面的有效證據。
(四)二級的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持有三級證書1年以上;
2.已按照二級標準要求建立了運維服務能力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3.能夠提供運維服務能力管理、人員、資源、技術、過程、應急和交付等方面的有效證據。
(五)一級的申請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持有二級證書3年以上;
2.已按照一級標準要求建立了運維服務能力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3.能夠提供運維服務能力管理、人員、資源、技術過程、應急、交付、質量等模型的有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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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2/19 14: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