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強現場檢測過程控制,規范檢測工作秩序,保證現場檢測數據準確。
2. 適用范圍
適用在公司外開展的所有檢測工作。
3. 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檢測的受理、組織檢測、記錄和報告副本的保存。
3.2 質量負責人負責批準現場檢測工作的實施。
3.3 檢測部負責實施現場檢測工作。
3.4 技術負責人負責報告的簽發。
4. 工作程序
4.1現場檢測任務由辦公室受理,并下達檢測任務。檢測部安排人員進行檢測。
4.2現場檢測應由二名以上持證人員進行。
4.3檢測人員在檢測前應對現場檢測環境條件進行必要的監控和記錄,確保符合標準要求。
4.4 檢測人員應檢查測量設備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4.5 現場檢測必須按有關標準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并認真填寫檢測原始記錄,檢驗中若發生異,F象,可按《檢測工作程序》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4.6 現場檢測必須保證檢測和樣品的保密性,應對檢測現場作必要的隔離。
4.7 公司檢測人員應參加檢測的全過程。
更新時間:2024/3/5 10: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