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江門沃爾瑪驗廠咨詢:禁用童工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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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酷狄五金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
KD-002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3-11-01
制定
人事部
審核
核準
主題
禁用童工處理規定
一、目的:
通過程序支持本公司禁止使用童工政策,確保及時發現因任何原因進入公司
的童工,根據標準和法規要求妥善處理童工事件。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以及進入本公司的承包商/供應商。
三、權責:
3.1 人事部、HSE委員、員工代表負責監管本程序的執行和管理評審。
3.2人事部負責執行禁止使用童工程序的規定,對童工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確保童工得到妥善的照顧。
3.3人事部在招聘時嚴格審查身份資料,確保禁止招用童工。
3.4保安人員負責門禁管制,不允許童工進入工廠。
四、定義:
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五、作業要求與內容:
5.1招聘:人事部門在進行招聘時,必須仔細核對應聘者所持有的相關資料。
5.1.1 由管理部人事負責向應聘者解釋不招聘童工之理由及對本廠員工進行宣傳教育,說明童工對社會及其本人的危害性。同時本廠禁止任何人員向其它組織推薦童工或向本廠引薦童工。
5.1.2身份證的辨別:核對身份證的眞假,持證者是否是本人(是否借用他人身份證),
可根據戶口本以及網上驗證查詢。同時定期收集身份證的驗證標準。
5.1.3年齡核對:可根據身份證、學歷證明、戶口本、學習經歷、知識掌握度等多方面核對。如對年齡等證明有效性有質疑時,應聘員工需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證明或公司與公安派出所聯系以求確認。
5.1.4按公正、自願原則和法規要求簽署勞動合同,建立人事檔案。
5.2定期清查:人事部門負責定期審查員工的實際年齡,同時鼓勵員工舉報使用虛假身份證進入公司的事件。
5.3門禁管制:保安部門負責依據門禁管制程序,審核進入本公司人員的身份證件。凡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由專人陪同安排在辦公大樓會議室,不得進入生產車間。
5.4公司內一旦發現童工,必須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5.4.1立即報告人事部主管;
5.4.2調查:對已經入廠或事後發現的童工,人事部負責調查事件原因,及提出改進預防方案。
5.4.3查證確爲童工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並安排到醫院進行體檢;不得立即辭退童工;同時向當地勞動部門報告。 (沃爾瑪驗廠咨詢)
5.4.4人事部負責人依據人事資料聯系其家人,由專人護送其回家或其家人護送回家。其間所有發生費用包括生活費、住宿費、車費等由公司負責。
5.4.5結算工資:按照勞動法及公司工資待遇支付當事人在工廠工作期間的所有工資,工資在離開當日發放。
5.4.6安排其上學,並負擔學費。直到九年義務教育完成或年滿16周歲爲止。
5.4.7如果其年滿18周歲後仍願意在本公司上班,公司爲其安排工作。
5.4.8公司須保留所有相關資料以備查(包括工資表、離職單、學費清單等)。
5.5視同為童工的一些情況
5.5.1員工看起來很年輕,經各種證據顯示是使用別人身份證進廠的;
5.5.2使用哥哥或姐姐的身份證進廠,但進廠時身份證顯示剛剛滿16周歲,此種情況視為童工。
六、管理評審
6.1本程序的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管理評審由人事部、員工代表、HSE委員共同進行,對本程序的管理評審計劃安排在2014年11月。
七、溝通和交流
7.1本程序每年需對司機進行交流和溝通,其方式可以採取培訓或張貼宣傳畫的方法進行,切實要求司機了解本程序的內容。
八、相關文件
8.1WALMART行爲準則
8.2社會責任政策
8.3國務院令《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東莞/江門沃爾瑪驗廠咨詢:禁用童工處理規定
更新時間:2014/5/22 17: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