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歐盟授權測試機構一起為企業消除國際貿易壁壘,對不同產品根據歐盟標準,為企業制訂不同CE認證指令,公司具有多年經驗的安全電磁兼容從業人員組成,憑借卓越的企業,為您提供一步到位的認證服務,不但可以節約您的開支,縮短認證周期,使您在短期內就能打入國際市場,又可以提高公司知名度,使您的產品在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六、 當一個產品同時受多個指令覆蓋時,如何使用CE標志?
當一個產品同時受多個指令覆蓋時,該產品只有在全部符合有關指令的規定后,才能加貼CE標志。例如:若對一個節能燈僅做安全檢查(低電壓測試),則不構成使用CE標志的充分條件,只有在低電壓指令和電磁兼容指令同時滿足后才能施加CE標志。
七、 可供廠商選擇的使用CE標志的模式有哪幾種?
目前,歐盟認可的使用CE標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種:
(一) 工廠自我控制和認證。
Module A(內部生產控制):
1. 用于簡單的、大批量的、無危害產品,僅適用應用歐洲標準生產的廠家。
2. 工廠自我進行合格評審,自我聲明。
3. 技術文件提交國家機構保存十年,在此基礎上,可用評審和檢查來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指令,生產者甚至要提供產品的設計、生產和組裝過程供檢查。
4. 不需要聲明其生產過程能始終保證產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廠家未按歐洲標準生產。
2. 測試機構對產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隨機測試。
(二) 由測試機構進行評審。
Module B(EC型式評審):
工廠送樣品和技術文件到它選擇的測試機構供評審,測試機構出具證書。
注:僅有B不足于構成CE的使用。
Module C(與型式[樣品]一致)+B:
工廠作一致性聲明(與通過認證的型式一致),聲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產過程質量控制)+B:
本模式關注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工廠按照測試機構批準的方法(質量體系,EN29003)進行生產,在此基礎上聲明其產品與認證型式一致(一致性聲明)。
Module E(產品質量控制)+B:
本模式僅關注最終產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產品測試)+B:
工廠保證其生產過程能確保產品滿足要求后,作一致性聲明。認可的測試機構通過全檢或抽樣檢查來驗證其產品的符合性。 測試機構頒發證書。
Module G(逐個測試):
工廠聲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測試機構提交產品技術參數,測試機構逐個檢查產品后頒發證書。
Module H(綜合質量控制):
本模式關注設計、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適用于危險度特別高的產品。
八、 使用CE標志,需要經過哪些合法程序?
廠商可按下列主要步驟操作:
1. 根據指令關于使用CE標志應通過何種合格評定模式的要求、合格評定的原則和93/465/EEC號理事會指令,在八種認證模式中選取合適的模式。
2. 根據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評定或申請第三方評定或強制申請歐共體通知程序認可認證機構評定后,編制制造商自我評定的一致性聲明和(或)認可認證機構的CE證書,作為可以或準許使用CE標志的前提條件。
3. 由制造商按有關指令規定在通過規定模式的合格評定后,自行制作或加附CE標志及有關指令規定的附加信息。
4. 有關指令規定應在CE標志部位,接著加附認可認證機構的識別編號時,應由執行合格評定的認可認證機構自行加附,或授權制造商或其在歐共體的代理商負責加附。 對特別危險的產品,指令中規定由強制性認可認證機構進行產品樣品試驗和(或)質量體系認可的,均應先取得評定認可,才能獲準使用CE標志。
九、 CE標志的接受對象是誰?
CE標志的接受對象為歐共體成員國負責實行市場產品安全控制的國家監管當局,而非顧客,當一個產品已加附CE標志時,成員國負責銷售安全監督的當局應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歐共體市場自由流通。
十、 誰對CE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歐盟成員國的進口商必須對CE標志的正確性負責。
十一、 CE標志是否可供廣告之用?
CE標志是為官方的市場銷售產品安全控制而設計的,不是為消費者制作的,也不是推銷工具,因此不適合作為廣告。 但是,在制作您的產品目錄時,別忘了在目錄中印上合法取得的CE標志。
十二、 誰授予CE標志?
CE標志并非由任何官方當局、認證機構或測試試驗室核發,而應由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根據上述八種模式中的一種(或混合),自行制作和加貼。
十三、 CE一致性聲明有無標準格式?
指令未規定固定格式,但許多認證機構均設計有自己的固定格式。
CE認證程序
1、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申請人填寫CE-marking申請表,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申請人確認報價,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
6、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7、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8、技術文件審閱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官方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 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
11、本頁第9、10條所涉及的整改費用,實驗室將向申請人發出補充收費通知。
12、申請人根據補充收費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費用。
13. 實驗室向申請人提供測試報告或技術文件(TCF),以及CE符合證明(COC),及CE標志。
14、申請人簽署CE保證自我聲明,并在產品上貼附CE標示。
CE認證所需要提供產品資料
一. 產品圖片
二. 產品結構
三. 中英文產品說明書
四. 原材料清單
五. 若有覆蓋型號的話,需提供型號的差異
其他:簽單后,工程師會有詳細輔導方案來和客戶溝通
更新時間:2014/4/12 14: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