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93.1-2007/IEC61010-1:2001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包括:危險帶電部件上方的開孔,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介電強度,外殼的剛性試驗,過流保護試驗,耐熱試驗,防液體危險,防輻射,紫外線輻射.
電氣試驗和測量設備:是指電氣方法試驗,測量,指示或記錄一個或多個電量或非電量的設備,也包括非測量設備,如信號發生器,測量標準器,電源,換能器和發射機等.
電氣控制設備是指一個或多個輸出量控制在特定量值的設備,而且每一個量值由手動設置,本地或遠地編程或者一個或多個輸入變量來確定.
電氣實驗室設備是指測量,指示,監視或分析物質的設備,或者用于制備材料的設備,包括體外診斷設備.
本標準試驗要求是要確保所使用的結構的設計和方法能對操作人員和周圍環境在以下幾個方面提供足夠的防護:
1.電擊和電灼傷
2.機械危險
3.過高溫
4.火焰從設備內向外蔓延
5.液體和液體壓力的影響
6.輻射影響,包括激光源,聲壓力和超聲壓力
7.釋放的氣體,爆炸和內爆
更新時間:2026/3/2 11:25:14